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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远高科(三河)×破产清算案
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年11月26日,××根据兴远高科(三河)×的申请,裁定受理兴远高科(三河)×破产清算一案。2026年4月7日,××裁×审理。2026年9月17日,××指定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担任兴远高科(三河)×管理人。
为保证本案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决定以公开招募方式,竞争性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管理人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兴远高科(三河)×成立于2015年3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56,住所地:××燕郊国×留山大街10号9A幢,法定代表人:刘永成,注册资本:#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间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商标代理;版权代理;税务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技术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工作内容、要求
(一)审计工作
1.工作内容
对兴远高科(三河)×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破产清算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对兴远高科(三河)×现有财产的清点工作;梳理兴远高科(三河)×的债权人和兴远高科(三河)×对外享有的债权,编制、完善债权债务清册;
(2)全面审查兴远高科(三河)×的财务状况,及时、准确地调整账目、报表;
(3)配合管理人审查债权,协助管理人编制债权表;
(4)对股东出资到位情况进行审查;对兴远高科(三河)×对外投资情况进行审查。
(5)核查兴远高科(三河)×以往税收申报及欠税情况;
(6)核查兴远高科(三河)×欠付职工薪酬,社保、赔(补)偿情况;
(7)×或者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8)×或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9)×、政府或者管理人要求,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10)×或者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政府和债权人询问;
(11)为兴远高科(三河)×的破产清算提供清偿率测算等专业意见,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协助管理人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12)×和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2.工作要求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自审计机构进场之日起至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不应超过30个日历日。
(二)评估工作
1.工作内容
(1)组织对兴远高科(三河)×现有财产的清点、登记;
(2)完成兴远高科(三河)×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交评估报告;
(3)×、政府或者管理人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或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政府和债权人询问;
(5)为兴远高科(三河)×的破产清算提供偿债能力分析等专业意见;
(6)×和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2.工作要求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自评估机构进场之日起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时间不应超过30个日历日。
三、审计、评估费用
1.审计、评估费用报价应当为具体金额,报价作为选聘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2.本项目在破产过程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3.审计、评估费用价格为包干价(含税),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办公等费用由审计、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4.审计、评估费用需在破产清算中具备支付条件后或债务人财产变现后支付,支付可能存在迟延,管理人不承担迟延付款违约责任,竞选机构应充分考虑费用支付时间,参与报价即视同接受本条件。
5.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重大错误,遗漏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如因此造成利害关系人员损失的,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审计、评估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执业规范或保密要求的,管理人有权减免费用;造成利害关系人损失的,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资格要求
1.申报参选机构及指派参与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应当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等资质。
2.申报参选机构应当依法设立,正常存续,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申报参选机构及指派参与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应当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执业记录。
4.申报参选机构必须是最新被编入河北省×委托备选机构名单的机构。
5.申报参与选聘的审计、评估机构必须与兴远高科(三河)×法定代表人、股东、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且近三年没有为兴远高科(三河)×提供服务。
6.熟悉企业破产清算、重整相关法律法规,承接过破产清算、重整业务的申报参选机构,将予以优先考虑。
五、申报材料
1.报价函(原件);
2.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项目团队配置;
5.项目工作方案;
6.无不良执业记录承诺(原件);
7.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原件);
8.保密承诺书(原件);
9.相关破产清算或者破产重整方面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有无形资产类经验优先。
注:以上申报材料由参与选聘的审计、评估机构自行编制,文件格式自拟,提交一式两份,所有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送达。
六、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有意参与选聘的审计、评估机构于2026年9月3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密封送达管理人。
收件地址:河×××499号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北楼。联系人:高律师,联系电话:#。
逾期送达的申报材料将被拒收,视为无效申报。无论选聘结果如何,申报参选机构自行承担因本次申报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申报材料不予返还。所有申报参选机构均应当就本次参选过程中所获得的信息履行保密义务。对已申报但未选中的审计、评估机构不再通知,且申报的书面材料不予退还。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兴远高科(三河)×管理人。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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